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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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4月份主题党日的通知

来源: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6-04-09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党支部: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4月份主题党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4月10日。

二、开展内容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求是》2026年第7期)。

(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1、制定本支部学习计划并持续开展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福建篇),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第一、二、三、四章。

2、学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可能出现的形式主义和“低级红”、“高级黑”问题清单》、《党支部抓好党员全覆盖学习教育的具体措施》、《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前期已发至各学习教育联络员)。

3、普通党员对照《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切合实际查摆问题。不要求普通党员形成书面问题清单,重在引导党员做到心中有数、自觉警醒。

4、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聚焦教育、就业等民生领域开展研讨,引导党员人人发言,确定至少1项学习教育期间集中推进的重点民生实事,持续推进,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三)开展警示教育。学习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齐河县委原书记孙修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附件)。

(四)持续开展“发现榜样”活动。营造“学习榜样、争做榜样”浓厚氛围,落实“用身边榜样引导身边党员、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部署要求,以教育领域和身边榜样为主,随时发现、层层推荐,每月分享1个“榜样”故事,促进党员争做榜样。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规定动作,创新自主动作。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应佩戴党员徽章,做好签到、交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过党员“政治生日”、学习“灯塔大课堂”等规定动作。要把握主题,灵活形式,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我来讲党课”“我和我的支部”微视频创作、双报到、志愿服务、送教助学、调查研究、联学联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

(二)及时上传活动情况。及时做好灯塔平台“山东e支部”的开展情况信息上传(会前在“通知公告”栏上传活动计划、通知,会后7日内在“记入电子日志”栏发布活动地点、人员、内容、图片等信息)。

(三)丰富活动形式,强化示范引领。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高质量开展本月主题党日活动,做好优秀案例总结,及时报送典型案例(发组织科魏锐AIC邮箱)。学校将持续择优选取各支部报送的优秀案例,予以展示交流,推动形成互学互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我校主题党日活动的规范化、特色化和实效性。

附件:警示教育材料

党委组织部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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