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党支部: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3月份主题党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3月13日。
二、开展内容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求是》2026年第5期)。
(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1.启动部署: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党支部要参照学校党委做法,结合实际情况,启动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
2.专题学习:学习《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的通知》(鲁党建组字〔2026〕2号)(河北正定篇)。
(三)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本部门全体党员及非党员教职工,集中学习灯塔大课堂课程:《202601“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根本保证》、《202602“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
(四)学习党章。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二章。
(五)持续开展“发现榜样”活动。营造“学习榜样、争做榜样”浓厚氛围,落实“用身边榜样引导身边党员、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部署要求,以教育领域和身边榜样为主,随时发现、层层推荐,每月分享1个“榜样”故事,促进党员争做榜样。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规定动作,创新自主动作。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应佩戴党员徽章,做好签到、交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过党员“政治生日”、学习“灯塔大课堂”等规定动作。要把握主题,灵活形式,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我来讲党课”“我和我的支部”微视频创作、双报到、志愿服务、送教助学、调查研究、联学联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
(二)及时上传活动情况。及时做好灯塔平台“山东e支部”的开展情况信息上传(会前在“通知公告”栏上传活动计划、通知,会后7日内在“记入电子日志”栏发布活动地点、人员、内容、图片等信息)。
(三)丰富活动形式,强化示范引领。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高质量开展本月主题党日活动,做好优秀案例总结,及时报送典型案例(发组织科魏锐AIC邮箱)。学校将持续择优选取各支部报送的优秀案例,予以展示交流,推动形成互学互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我校主题党日活动的规范化、特色化和实效性。
党委组织部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