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三年高职学生课程重修的通知

作者:审核:编辑:景燕敏复核:来源: 日期:2022-09-05浏览:

按照《德州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德职院教务〔2021〕10号)文件要求,我校自2020级开始实行课程重修制度。为确保本次课程重修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重修对象

(一)凡未取得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合格成绩,且经过一次补考仍未取得合格成绩的学生;

(二)因旷课超过规定学时数而取消考试资格者、旷考者、考试作弊者均无补考资格,必须参加重修;

(三)考核成绩已合格但本人不满意,可以申请重修。

(四)缓考和重修后不及格者;

(五)因转学、转专业、学籍异动等原因,现人才培养方案存在未修课程的,必须参加该课程重修。

二、课程重修流程

(一)学校统计重修学生课程信息并已发至各综合科科长AIC邮箱,请各系部认真核对,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本系部成绩管理员进行沟通。

(二)各系部组织相关学生于9月6日-9月9日在正方教务系统完成重修报名确认工作。学生重修确认流程为:学生登录正方教务系统后点击报名申请——重修报名——点击报名即可。  

(三)重修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重修手续,根据《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德职院政发〔2020〕49号),相关学生须于9月15日前在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服务平台进行重修缴费,方可获得重修课程的资格,否则按自动放弃对待。

(四)学校将根据财务处缴费情况于9月16日开启重修课程安排工作,具体排课安排另行通知。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各系部要按照课程重修流程安排专人在各阶段认真组织工作。

(二)各系部要认真做好学生的课程重修解释工作,避免产生舆情事件。

                  教务处

2022年9月5日



地址: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 邮编:253034
招生咨询:0534-2557117 2557118
E-mail:dz505@sina.com QQ:409176665

©2020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8022521号-1  
  鲁公网安备 371402020007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