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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3月份“党员活动日”的通知

作者:审核:编辑:景燕敏复核:来源: 日期:2022-03-17浏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开展3月份党员活动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18日

二、活动主题

通过开展党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支部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四个服从”,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结合疫情防控,“发现榜样”作为主题党日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坚定抗“疫”必胜的信念和决心积极响应学校党委号召,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统一部署,勇于奉献、主动作为,全力以赴,履职尽责,积极投身抗疫防控工作一线,从我做起,不信谣、不传谣,用实际行动践行党员的责任与担当,用实际行动诠释初心、诠释使命、诠释忠诚,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的重要讲话,结合实际,谈学习感悟、述下步打算;继续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二)组织认真学习《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德职院党发〔2022〕6号)、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积极作用、考察识别领导班子和干部的通知德职院党发〔2022〕7)。

(三)把“发现榜样”作为主题党日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学校身边榜样为主,坚持“随时发现、层层推荐”,每月由党员轮流讲1个“榜样故事”,每支部每月至少发现、推荐1个榜样人物,常态化开展发现榜样、学习榜样、宣传榜样、争做榜样活动。

(四)学习《2022 年山东省职业教育工作要点》( 鲁教职处函〔2022〕10 号)。

(五)组织广大党员在“灯塔-党建在线”平台学习“专栏推荐”项目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相关内容;学习灯塔大课堂第二十八课《全省优秀党课展播---学习传承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

组织党员按时缴纳一至三月份党费。

四、工作要求

(一)为减少人员聚集,本次活动采取线上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各党支部要精心组织,确保活动质量与效果做好优秀案例总结。本月请健康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部于党员活动日结束后2日内及时报送典型案例,其余党支部也可择优报送。

(二)及时报送活动情况。各党支部要严格考勤,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传“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山东e支部”,要及时做好灯塔平台“山东e支部”相关模块的信息维护(会前向“通知公告”栏上传活动计划、通知,会后向“记入电子日志”栏发布活动地点、人员、内容等信息)及《“党员活动日”记实表》的报送工作。各党支部要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填写“党员活动日”记实表,“记实表”电子版发“张光荣”AIC邮箱,纸质版支部留档备查

党委组织部

202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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