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2022学年春季学期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审核:编辑:景燕敏复核:来源: 日期:2022-03-12浏览:


各系(学院):

为防止我校学生因心理困扰引发心理疾病、行为问题和危机事件,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现开展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档学生范围

我校在籍全体学生(含五年一贯制、预备技师)

二、建档内容及方式: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档案》(见附件),按学期学期填写。

三、建档应遵循的原则

1.适度保密原则。心理档案有些内容会触及学生的隐私,因此在心理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过程中应注意保密,特别是那些涉及妨碍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内容绝不允许公开,在学生档案的使用过程中,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查阅。

2.实事求是原则。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是为了更全面地了解学生心理情况,正确引导学生在校期间健康快乐地成长,因此,建立的心理档案必须能够如实地反映学生目前的心理状况。

3.发展性原则。要用动态的发展的眼光对待学生心理档案,在学生学习期间遇到的心理问题以及解决办法应在心理档案中及时补充和完善。

四、工作要求

1.一人一档,班级心理委员负责收取,不可在班级群收取,辅导员(班主任)按照班级打包留存,每学期初安排学生填写;

2.辅导员(班主任)查阅班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发现心理危机学生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3.3月16日下午下班前完成建档工作,心理普查和排除出的重点关注学生档案以系(学院)为单位由心理辅导老师发送至盖彦君AIC邮箱。

附件: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2312

 

地址: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 邮编:253034
招生咨询:0534-2557117 2557118
E-mail:dz505@sina.com QQ:409176665

©2020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8022521号-1  
  鲁公网安备 371402020007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