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学年普通中学学生和班级省市级评优工作的通知》(德教体基函【2022】3 号)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广大中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通知相关规定,现就2021学年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分为: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班集体3项,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分别组织评选。
二、评选范围
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全日制职业教育(含职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高职院校普通中职班,下同)二、三年级学生,先进班集体参评对象为全日制职业教育所有行政班。我校名额分配如下:
系别 |
省级 优秀学生 |
省级优秀 学生干部 |
省级优秀班集体 (各系拟推荐1个) |
机械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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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气系 |
2 |
1 |
1 |
计算机系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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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管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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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汽车系 |
1 |
|
1 |
新能源系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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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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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粮食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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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计 |
7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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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选条件及程序
系部初评。严格按照《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 2021 学年普通中学学生和班级省市级评优工作的通知》(德教体基函【2022】3 号)中的参评要求,进行评选,成立评选小组,以及部分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各不少于 3 名)。评选小组要制定评选工作方案,并告知学生及家长。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公开评选,参评学生通过现场或网络,以自我陈述、展示、答辩等方式参与评选。评选要尽量吸收该班级所有任课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并组织家长代表进行监督。评选结果系内公布,确定 1名人选上报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
四、材料报送
2022年2月25日前,将公示无异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材料(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纸质及电子版、公示照片)报送至学生处学生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纪开斌CRP邮箱。(注高中阶段申报表与中等职业申报表相同,无需修改表名)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各系要严格按照《评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将主动公开原则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报送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公平公正。
(二)把握工作标准,严明纪律要求。各系要坚决杜绝推荐、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获奖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系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将评先树优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大对推荐对象先进事迹宣传,充分发挥先进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
学生处
2022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