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二级学院):
期末临近,为确保工作量统计的准确性,现将本学期有关教学工作量的统计核算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算依据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标准及津贴发放办法(修订)》(德职院政发〔2015〕52号)、《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修订)》(德职院教务〔2015〕6号)。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对教师本学期的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请于2021年12月29日前经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张海玲的AIC邮箱。同时,各系部要保存好原始评定材料。
注:1.凡承担教学任务的专、兼职(含外聘)教师均在考核范围内。校内专任教师(含校内兼课教师)与校外兼职教师(含校外兼课教师)单独考核。
2.承担基础课、思政课授课任务的教师考核由基础部负责。
(二)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
严格按照教学工作安排,教学工作量按照实际教学安排核算,填写工作量统计及津贴核算系列表格(附件1-4),并于2021年12月29日下班前上交初稿,同时上交相应支撑材料。
1.各年级开课周数统计
本学期18级3+2转段学生开课时间为9月2日,实际开课周数为18周;老生各班级为9月6日开课,实际开课周数为17周;新生各班级为9月17日开课,实际开课周数为16周。
各系(部)结合校历(附件5)和放假安排,根据班级实际上课周数(本学期放假时间如有改变)填写班级上课周数统计表(附件6),各系部于12月20日下班前将纸质版交教学运行科审核,电子版发送至张海玲AIC邮箱。
2.部分非授课工作量核算说明
(1)各系(部)实训室或机房管理员、车间管理员、多媒体教室管理员等人员的课时津贴由教务处实训大赛科统一核算总补贴课时,系部根据工作成效分配到相关人员,并填写实训室管理员(线下)补贴课时统计表(附件7),2021年12月20日前报实训大赛科审核,审核通过后于12月25日前下发系部计入非授课课时统计表。到期未交的本学期不予计算。
(2)出题、监考、阅卷等课时,由系部进行统计并填写统计表(附件8),按期末考试和补考分别填写,2021年12月28日下班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审核,电子版发张海玲AIC邮箱。审核通过后计入非授课课时统计表。
3.其他
(1)在多个系部授课的教师工作量由教师所在系部进行统计,相应津贴由开课系部核算,但承担基础课(含计算机文化基础)教学任务的教师工作量及津贴均由基础部(计算机系)进行核算。
(2)毕业设计、毕业答辩等课时补贴由系部核算,并填写统计表(附件9),2021年12月20日前报教务处实训大赛科审核,审核通过后于12月25日前下发系部计入授课工作量统计表。
(3)为B、C类学生授课的教师工作量由所在系部核算,并填写B、C类学生授课统计表(附件10),本学期核算截止时间到2022年01月23日止,授课和非授课工作量本学期全部核算。上学期未核算的教师工作量,计入本学期(并在备注栏表明),上学期的教师工作量核算截止时间到7月17日止。2021年12月28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审核,电子版发张海玲AIC邮箱,审核通过后计入B、C类授课、非授课工作量统计表。
三、工作要求
(一)各系(部)应按照工作时间安排,按时报送材料,以免延误整体工作进程。
(二)各系(部)工作量核算人员务必高度重视,核算结束后,要组织任课教师核对课时津贴的准确性,并在一览表签字确认。注意纸版、电子版要一致,避免错误和遗漏,确保支撑材料的完整性。
(三)本次工作量核算根据校历统计。工作量统计及津贴核算系列表格(附件1-4)全部审核完成。各系部电子版发送至张海玲AIC邮箱。
附件:
1. 授课工作量统计一览表
2. 非授课工作量课时统计一览表
3. 教师课时津贴统计一览表
4. 专职教师平均课时津贴统计表
5.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校历
6. 班级上课周数统计表
7. 实训室管理员补贴课时统计表
8. 出题、阅卷、监考课时补贴统计表
9. 毕业设计指导、毕业答辩课时补贴统计表
10.B、C类学生授课统计表
教务处
2021年12月11日
工作量审核材料工作流程
日 期 |
工 作 内 容 |
12月20日前 |
系部交:实训大赛材料(实训科);系部实训室管理等有关材料。 |
12月25日前 |
实训科12月25日前下发系部实训室管理等有关材料计入授课(非授课)工作量统计表。 |
12月25日前 |
系部交:上课周数统计表(教学运行科) |
12月28日前 |
系部交:出题、监考、阅卷的电子版(期末考试通知附件8)等非授课课时(教学运行科)。 |
12月28日前 |
系部交:B、C类学生授课统计表及电子版(教学运行科) |
12月29日前 |
系部交:工作量统计及津贴核算系列表格(附件1-4),上交初稿,同时上交相应支撑材料(教学运行科)。 |
12月29日前 |
系部交: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定结果及电子版(教学运行科) |
2022年1月6日前 |
工作量统计及津贴核算系列表格(附件1-4)全部审核完成。各系部电子版发送至张海玲AIC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