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40号)要求,制定学校2021年度办学质量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办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在办学质量年度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樊兆杰 张同光
副组长:张 苹 周爱红 殷淑英 聂长义 多建民
郭士武 周吉星 孟繁营
成 员:许金良 姜立文 刘文娟 许 辉 刘宏杰
冀康建 张宏建 姚振锁 韩光新 徐继勇
梁东明 田树军 刘 坤 程 磊 崔建强
杨京智 葛 伟 魏立新 梁 强 杨国良
董克齐 王 辉 张 倩 李志刚 王海燕
邱如华 周卫东 王 刚 杨欣鸿 徐建化
范 轶 郭吉海
主要职责:加强对办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争取各级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研究议定学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有关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
主 任:孟繁营
成 员:刘 伟 郭炳辉 朱 弘 王华云 刘文娟
张立山 王 刚 孙军辉 邵在虎 许 辉
刘宏杰 冀康健 徐建化 王东霞 李金甫
李方亮 孙启祥
主要职责: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落实省办学质量年度考核有关工作要求和学校领导小组有关决策部署,组织完成有关考核材料的起草、收集、整理、提报等各项工作,督导监督各项工作开展。
二、任务分工
(一)考核指标及特色创新指标工作分工
2021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由定性指标、定量指标组成,包括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师资队伍、社会服务、国际合作交流、发展能力等6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以定量考核为主,按百分制赋分;设特色创新指标作为加分项,分值 20 分。结合党政联席会议要求、学校工作实际及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学校对上述指标进行了工作分工,工作任务已层层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具体分工详见《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办学质量考核任务分解表》(附件)。
(二)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事项和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事项工作分工
2021年办学质量年度考核结果分为A、B、C、D 四个档次,A档为考核得分前25%的院校,C 档为考核得分后10%的院校,D 档为存在“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事项”的院校,其他为B档,有“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事项”的院校最高为B档。各有关部门对有关事项要高度重视,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加强监督管理,避免出现有关问题。
1.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事项
(1)被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中央有关部门、省委和省政府授权省有关部门、市委和市政府授权市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2)党建考核为“差”的,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或被问责的(责任部门:组织部、各党总支);
(3)主要负责人或者两名(含)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含)以上处分或者撤职(含)以上处分的(责任部门:纪委);
(4)出现校园安全重大事故的,或出现重大舆情事件的(责任部门:保卫处、宣传部);
(5)有失信行为被列入异常信息管理的(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处);
(6)因疫情防控责任不落实,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的(责任部门:办公室、疫情防控相关部门);
(7)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2.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事项
(1)“四个意识”不牢固、“四个自信”不坚定、“两个维护”不坚决的(责任部门:纪委);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部门:办公室、纪委);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责任部门:宣传部、各党总支)
(4)违反《山东省职业院校基本工作规范》,严重违规办学、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5)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或出现校园安全重、特大事故的(责任部门:后勤基建处、保卫处);
(6)因单位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7)按照有关规定被“一票否决”的(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8)其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办学质量年度考核事关学校长远发展大局,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提高认识、提前谋划。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根据所负责的考核指标在2020年度考核中的得分和全省位次情况,查找工作不足和工作弱项,探索提升改进的有效途径;各责任领导要经常调度、研究有关工作,督促分管部门深入挖掘有关数据和材料,确保在全省办学质量年度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二)制定实施细则,狠抓工作落实。各责任部门在认真研究有关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对各项工作任务再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根据实际需要,结合省优质校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等重点工作,制定更为详细的工作实施细则,指导、督促各有关责任人将各项指标任务落细落实落地。
(三)加强督导、考核和监督。办学质量考核各项指标已纳入2021年度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纪委(监察室)、督查、绩效考核等部门要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办学质量考核各项指标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做到层层分解、层层考核,对因工作失误、不作为等严重影响学校在办学质量年度考核中的名次的,做出严肃处理。
附件: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办学质量年度考核任务分解表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