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年终将至,一年一度的财务决算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本年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要求
1. 财务报销业务截止时间
2021年各项财务业务办理的截止时间为12月9日,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在12月9日(星期四)之前,到财务处办理各项财务业务。
2.网上报销系统、网上申报系统、网上审批系统关闭时间2021年12月9日(周四)16:00。
二、借款结算时间要求
为全面、准确的反映我校财务收支状况,避免个人财务风险,财务处将对个人借款进行全面核对、清理。
1.清理范围
集中清理2021年及以前年度各类借款。
2.清理时限
(1)借款用于购置设备的,借款部门(个人)应自合同约定到货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和借款结账手续。
(2)借款用于装修改造工程的,借款部门(个人)应自合同约定竣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工程验收、结算审核和借款结账手续。
(3)借款用于其他事项的,借款部门(个人)应自事项完成之日起,十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对于已发生的各类借款,请按照各类借款清理要求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结算,务必做到应清尽清。
3.清理措施
(1)财务处近期将各部门借款明细发送至部门负责人邮箱,请部门负责人督促借款责任人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同时,财务处将安排专人电话联系借款责任人,核对借款情况并做好还款事项登记。
(2)对限期内无特殊情况未办理借款结算手续的借款责任人,财务处将视情况停止其以后的财务报销业务。
(3)为保障年终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2021年12月份原则上不再办理各类借款业务。
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及时督促借款责任人办理还款手续,以免影响部门及个人的后续工作。
三、预算执行时间要求
1.按照财政预算执行要求,2021年财政拨付的专项经费将于2021年12月份收回,此类财政专项经费应加快执行进度。
2.对于2021年校内二级预算安排的业务类经费、党建经费等日常经费,财务处将按预算管理要求,于报销业务停止后收回结余资金。
请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督促落实。
财务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