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优化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流程服务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鲁人社函[2021]76号文件要求,更好地服务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请各系按要求将2022届困难毕业生名单,10月15日前报招生就业指导处校企合作办公室刘伟民AIC邮箱。并通知学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模块,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个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承诺书。
困难毕业生范围条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毕业生;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及脱贫享受政策残疾人(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按照国家规定,求职创业补贴放发标准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家庭、残疾人毕业生及脱贫享受政策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补贴标准为600元/人。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注: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填写信息后,通过系统大数据校验对比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校验对比的,须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通知附件)。逾期未申请或规定期限内相关佐证材料无法审核通过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
招生就业指导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