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态,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减少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开展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与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1年9月3日——2021年9月16日
二、排查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三、排查内容
排查中需要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列为重点关注对象:
(一)受疫情影响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遇性危机、受到意外刺激的学生。
(二)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三)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四)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五)因学习问题导致压力过大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六)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七)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八)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九)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十)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
(十一)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十二)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更大,应作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十三)除此之外辅导员、班主任了解的其他情况。
四、排查程序及要求
(一)全覆盖排查
请各系(院)辅导员、班主任结合日常观察、谈心谈话、班会、走访学生寝室、学生(如班干部、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的反馈等形式,因地制宜地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做到全覆盖排查,确保学生对心理求助渠道知晓率100%。(附件1:《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服务指南》)。
(二)做好危机评估与干预
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严重程度,学生心理状态一般分为一般心理问题、严重心理问题和疑似精神障碍。
1.一般心理问题,建议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积极关注,对其学习、生活予以指导,帮助其建立好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支持系统。
2.严重心理问题,建议辅导员、班主任重点关注并推荐学生到心理咨询中心寻求心理咨询帮助。
3.疑似精神障碍和可能存在致命心理危机(自伤、自杀或危害他人安全)的学生,启动相应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并及时转介至具有治疗资质的专科医院进行评估、复诊和心理治疗,并做好家校沟通。(附件2:《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德职院 学〔2019〕5号)。
(三)报送要求
1.填写《德州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关注学生心理状况一览表》(附件3),于9月17日下午下班前纸质版加盖系(院)公章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电子版分别发送至张婷婷老师、对接心理老师AIC邮箱。(附件4: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咨询师对接系(院)安排表)。
2.认真做好学生心理危机评估与干预工作,将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列入学院重点关注和关心的学生群体中,努力控制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同时,各系(院)报送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与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总结(含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1000字以内)于9月17日下午下班前电子版发送至张婷婷AIC邮箱。
五、其他事宜
(一)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各系(院)要及时识别高危人群,加强家校沟通,经家长和学生本人同意后根据学生心理健康的状态进行心理咨询或转介至专科医院,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同时,发现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苗头时,及时向系(院)相关领导、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告,商议解决方案。
(二)保密工作
各系(院)在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与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中,需避免造成紧张气氛,要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做好保密工作。
(三)排查工作要按照“不漏一人”原则,做到100%全覆盖,并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联系电话:2557709。
附件1:《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服务指南》
附件2:《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
附件3:《德州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关注学生心理状况一览表》
附件4:《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咨询师对接系(院)安排表》
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