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推动我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经报教育部、人民日报社有关部门同意,组织开展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推选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
二、推选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三、目标任务
推选参加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
四、推荐条件
1.具有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标兵,在“四史”学习教育特别是党史学习中做表率,坚定“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2.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3.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自身本领过硬,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高人文素养,学习成绩优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在肩负时代重任时行胜于言。
5.品德修为较高,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恪守学术诚信,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6.所推荐人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8年起),2020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结合近年来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服务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参与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活动、“四史”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
7.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评选,但不再参与本届年度人物推选。
五、推选程序
1.推荐报名。每系(院)限推荐1人。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应在本系(院)进行公示。
2.组织推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确保申报人事迹真实可靠。
六、工作要求
1.各系(院)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控程序、遵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2.请系于8月20日前,将推荐报名表、Word版人物事迹、被推荐人电子照片报送至学生处安丛笑老师邮箱。
3.材料清单:
(1)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1)。
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个人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为更好整合各高校推荐人选相关新闻报道,请一定填写校园记者信息。
(3)Word版人物事迹。
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要真实,文字要规范,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事迹材料要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标题设置为华文中宋加粗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请勿在事迹中插图片。字数2500字以内。
(4)被推荐人电子照片。
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学生处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