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学年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工作的通知》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 用,教育引导广大中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评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2020学年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分为: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班集体3项。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分别组织评选。
二、评选范围
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全日制职业教育(含职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高职院校普通中职班,下同)一、二、三年级学生,先进班集体参评对象为全日制职业教育所有行政班。我校名额分配如下:
系别 |
省级 优秀学生 |
省级优秀 学生干部 |
省级优秀班集体 (各系推荐1个,学校遴选1个后报教育厅) |
机械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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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系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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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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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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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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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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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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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 |
1 |
1 |
三、评选条件及程序
严格按照《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中的参评要求,进行评选。
四、材料报送
《高中阶段学校省级优秀学生申报表》 《高中阶段学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高中阶段学校省级优秀班集体申报表》于3月11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学生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于亮CRP邮箱)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各系要严格按照《评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将主动公开原则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报送全 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公平公正。
(二)把握工作标准,严明纪律要求。各系要坚决杜绝推荐、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师 生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获奖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系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将评先树优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大对推荐对象先进事迹宣 传,充分发挥先进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1:高中阶段评优申报表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
学生处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