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指导处、各系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0〕52号)(附件1)精神,现就做好我校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推荐名额
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现任校级领导、已获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名师称号者,不在申报范围),学校推荐名额2人。
机械系、电气系、计算机系、经管系各推荐2人,汽车系、建筑系、粮食工程系、新能源系、学前教育系、健康管理学院各推荐1人,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2人(其中至少1名思政课教师),招生就业指导处推荐1人(为创新创业类)。
二、申报及遴选条件
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成效显著;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育质量和教学成果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高等职业学校人选,须具有相关企业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已聘任高级职称,原则上应具有10年及以上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经历,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二)创新创业教师人选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从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学或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学科类竞赛指导任务 5 年以上,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方面取得优秀成果。
2.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国家级创新创业类、技能类大赛或学科类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其中“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银奖及以上奖励)。
三、申报遴选程序
符合申报遴选条件的教师(含校内兼课教师)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经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推荐(创新创业类教师向招生就业指导处提出申请,经招生就业指导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推荐),学校遴选并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时间安排及呈报材料
(一)候选人
12月17日下午下班前,招生就业指导处、各系(部)将排序的汇总表(见附件3)和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4)及相关成果材料原件一并报送至人事科,电子版发至王雪AIC邮箱。
(二)学校推荐人
12月30日前,学校将推荐人选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光盘)报送至省教育厅。
附件: 1.鲁教师函〔2020〕52号
2.鲁教师字〔2020〕7 号
3.候选人汇总表
4.候选人推荐表
5.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高等职业学校)
组织人事处
2020年12月11日